中評社台北1月19日電(記者 康子仁、黃筱筠)扁家涉及的4大弊案,今天下午繼續開庭。傳喚到庭的吳淑珍助理蔡銘哲和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ㄧ開始就坦承犯罪,承認收受賄款,庭訊只進行半個多小時就結束。由於兩人都已經將賄款繳回,律師也希望法官能夠減輕或免除其刑。
審判長蔡守訓詢問,對於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否認罪,李界木坦承蔡銘哲曾經交付給他新台幣3千萬元,但是起訴書有ㄧ些和事實有出入,已經具狀陳述。
李界木委任律師吳正東指出,李界木對於檢察官起訴之罪名認罪,被告已經在偵查中自白,也將3千萬款項繳回,檢察官也因為被告自白,查到其他共犯,請求將李界木減輕或免除其刑。
另一名被告蔡銘哲也當庭表示,“我認罪”,他強調,有關檢方起訴事實,南港展覽館部份,他沒有收受佣金,所以也沒有繳回庫房的問題。
蔡銘哲委任律師陳文元指出,蔡銘哲已經坦承犯罪,他被認為涉犯洗錢防制法,因為就龍潭購地或南港展覽館弊案,已經供述資金的流向和匯款交付方式,使檢察官得以就洗錢案部份,得以追訴吳淑珍等共犯,故在去年10月23日的筆錄當中,檢察官同意蔡銘哲可以適用證人保護法,但起訴書當中只有提到龍潭購地和南港展覽館部份,未提及包括洗錢案,似乎有所疏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