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29日電/台灣“立法院”日前修法擬爭取調查權,引發“監察院”高度關切,有“監察委員”憂心“立院”有“擴權”之嫌,對此,“監察院長”王建煊盼五權相互尊重。
中央社報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月8日初審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建構“立法院”行使調查權與舉行聽證會機制。
一位不願具名“監察委員”表示,由於“監察院”在“立院委員會”審查法案的前一天,才得知消息,十分緊張,隔天隨即派人列席參加,表達“監察院”立場。
為慎重其事,在“立院”審查會前,“監察院”還召開內部會議討論,據與會“監委”表示,有人認為“國會”如有調查權,非常嚴重,不應等閒視之。
“監察院”幕僚表示,“監察院”提出幾點意見,一是主張調查委員會成立,應經“立法院”院會決議,不宜只經委員會同意。
第二,針對“國會”調查的對象,“監察院”主張應僅限於“立院”職權行使的範圍,換言之,受“憲法”保障的獨立機關,不應納入調查範圍,例如“國會”不能調查“監察院”、“考試院”、法官、檢察官等獨立行使職權等單位。
此外,“監察院”對於“國會”調查結果,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也持反對立場。
兩院間最大的歧見,在於調查的對象範圍,“監察院”認為“立法院”只能調查行政部門,而非整個政府機關。
王建煊呼籲,五權應相互尊重。“監察院”幕僚表示,將持續追蹤法案審查進度,多與“立法院”協調、溝通,尊重“立法院”的職權行使,但希望符合大法官第585號“釋憲”精神,且兩院應相互配合,而非彼此扞格,造成院際紛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