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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不足、法制配套不全 特偵組有隱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30 19:13:50  


  中評社台北1月30日電/特偵組成立近2年,雖有“專辦大案”的尚方寶劍,但在偵辦陳水扁貪污、洗錢案等大案時,明顯感覺到仍有人力不足及相關法制不全的困境,這些都有待“法務部”研擬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主管機關司法院研議,期盼能儘速修法解決。 

  今日新聞網報道,特偵組於“法院組織法”修法通過後,於2007年4月2日掛牌運作,多以政治人物為偵辦對象,運作以來受到各方褒貶不一,尤其在偵辦扁案時感受到人力不足等“內憂”特別明顯。 

  目前,人力方面,除主任及檢察官外,特偵組的檢察事務官、書記官、法警等人員並無法定編製,均須由“檢察總長”向各檢察機關及其他單位借調。但各檢察署的人力也是長年捉襟見肘,借調實有困難;另外,依檢察機關慣例,除檢察官外,借調人員甚多被原機關列為乙等,使得當事人被借調的意願也不高。 

  人力不足造成案件進度延遲,召致不少外界批評,但特偵組有苦難言。知情人士表示,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去年7月偵結,但當時特偵組只有兩位書記官,除整理卷證,又要處理偵辦中的扁案。“法務部”一方面要求全力偵辦扁案,又無法提供足夠人力,扁案偵結後又要求調查行政疏失,確實讓部分特偵組人員氣餒。 

  特偵組於去年10月6日向“法務部”提出報告,強調目前在辦案上並無增加檢察官的必要,但因應將來整體辦案需求,希望增加30人,包括10名檢察事務官、12名書記官、5名法警及3名錄事。 

  法制方面,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做不起訴處分,必須依職權送交上級檢察署或“檢察總長”再議;不過,法院組織法修法時,僅規定特偵組的組織及職權,對特偵組不起訴案件的再議方式,並未配套修法,讓特偵組所做的不起訴處分案件履招外界批評。 

  對於特偵組的困境,“法務部”要求在扁案偵結後,通盤檢討並提報實際人力需求,將給予必要的規劃協助;在法制方面,“法務部”已研擬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主管機關司法院研議,期盼能儘速修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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