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吳淑珍今天為扁家四大案出庭,部分認罪。公訴檢方表示,吳淑珍的答辯並未超出他們預期,策略就是“保子護夫”,並對檢方釋出部分善意。
扁家四大案,吳淑珍今天當庭承認在南港展覽館案中收錢,並就南展館案衍生的洗錢行為認罪;“國務費案”部分,吳淑珍只承認偽造文書,否認貪污;龍潭案部分,吳淑珍並未認罪。
中央社報道,公訴檢方表示,吳淑珍的答辯正與先前檢方沙盤推演相同,吳淑珍的目的就是兒子、丈夫都要救,因此能認罪的部分儘量認,與陳水扁有直接關聯的“國務費”與龍潭案,否認貪污,與陳水扁保持一致,與陳水扁無關的南展館案,則大方承認,一方面不一定成立貪污,另一方面也是做為向檢方釋出認罪善意。
去年9月19日吳淑珍第18度請假時,台北地檢署原擬聲請傳喚趙建銘、陳幸妤夫婦作證,指證扁家相關案件因應吳淑珍屢不到庭;吳淑珍今天出庭後,檢方將撤銷聲請。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李傳侯表示,從吳淑珍的答辯已可明顯看出扁家的訴訟策略,就是“以全家為一體,取最大公約數”,最大公約數就是罪只上吳淑珍。
李傳侯表示,吳淑珍在南展館案認罪,有助子、媳認罪協商取得緩刑,也有利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脫罪,即便自己可能因此吃上貪污重罪,也可因身體狀況不用被關,“國務費”與龍潭案不認罪,則保持與陳水扁口徑一致,雖然要將官司打贏很難,但至少邏輯上,吳淑珍的策略存在讓扁家全部脫身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