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2日電/聯合晚報“冷眼集”今天刊文說,吳淑珍遞狀陳明扁家收賄還有未曝光事實,除要爭取司法輕判,另一重要目的即是想以新案情牽絆住特偵組的偵查腳步,封殺檢舉人指控扁家犯行的作證空間,她的表現,與夫婿陳水扁被偵辦時仍愛爆料心態相同,夫妻都在“吹縐一池春水”,尋找脫困機會。
吳淑珍以新的訴訟策略支援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認罪協商意圖明顯,在各界質疑陳致中認罪協商內容毫無新意的同時,拋出新鮮議題,指錢還放在金控業者可以掌控的帳戶中,形同對金控業行賄者提出司法檢舉。
陳水扁去年9月因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案前往台北地檢署出庭,易守為攻,也當庭指控李登輝涉及海外洗錢,扁、珍行徑其實與“海角七號”男主角“阿嘉”騎機車車未戴安全帽被攔檢的反應一樣,自己犯錯,卻還可以指控別人犯錯。
文章說,法律上,告訴人的單一指述或被告的單一自白,不能當成犯罪證據,需靠司法偵審判定是否成罪,吳淑珍既已被認定是貪汙、洗錢罪的被告,又拋出辜仲諒、鄭深池、元大馬家的行賄扁家的新案情,動機相當不尋常。
吳淑珍懷疑特偵組可以掌握扁家資金的資訊,是遭業者指控,既然如此,不如將餅作大,把一干人都拖下水,除了可向檢方表達善意,也可以增加特偵組查案工作份量,但最重要的目的,卻是提醒行賄者說話要小心,有恐嚇證人的意味在,策略可謂“一石數鳥”。
特偵組宣布將元大金控馬氏兄弟轉列被告,官方的說法是“有人提出檢舉”,經驗上,行收賄的事只有當事人雙方知情,因此,外界一致解讀馬家兄弟涉案的檢舉人可能是吳淑珍,扁家在尚未將海外匯款匯回台灣展現具體誠意前,吳淑珍干擾偵查步調卻已經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