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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憲今天當庭推翻吳淑珍日前出庭的供詞,強調南港展覽館案最有利標不是他決定的。(中評社 康子康攝) |
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記者 康子仁)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的南港展覽館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傳訊余政憲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余政憲下午當庭承認洩漏評選委員名單,但否認洩漏廠商資格限制文件,也表示沒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
由於陳水扁妻吳淑珍日前開庭時表示,不記得有沒有指示余政憲將評委名單洩漏給蔡銘哲。余政憲委任律師明確的說,余政憲是應吳淑珍的請求,而非吳淑珍的指示交付評選委員名單。
下午庭訊當中,審判長林春鈴訊問,吳淑珍開庭時供稱,曾經告訴余政憲採最有利標是否為真。余政憲透過律師否認此事,強調有關標案採取最有利標的決議,是由“經濟部”、營建署和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同開會討論決議,並非余政憲個人所能決定。
余政憲擔心律師解釋得不夠清楚,接著自己站起來強調,因為如果用其他的方式,一定來不及在2008“總統”大選前完成,所以才會用最有利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