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涉入扁家弊案的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今天出庭南港展覽館案,重申上次出庭所陳述的3點,坦承洩漏名單,但沒有洩漏廠商資格的文件,也沒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而余政憲也當庭跟審判長要求,希望能夠傳吳淑珍,以及前“內政部長”主秘來出庭作證。
TVBS報道,審判長快速作出決定,排定在3月25日,讓余政憲和吳淑珍兩人當庭對質,還有前“內政部長”主秘、蔡銘哲一併出庭,將針對兩個部分來釐清,一是到底有沒有吳淑珍有沒有要求余政憲開最有利標?因為今天余政憲是當庭否認,他認為能夠決定最有利標案的,是“經濟部”公共工程局以及營建署,因此否認他有能力來決定最有利標。
另外一部份,則是吳淑珍到底有沒有要求余政憲,洩露評委名單給蔡銘哲,今天庭上,余政憲律師表示是吳淑珍要求,而吳淑珍上次出庭則是說她忘了,所以將針對這兩個部分,讓兩人當庭對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