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0日電(記者 康子仁)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昨天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對於檢察官起訴的貪污等4項罪名,一口氣全部招認。她的坦承不諱,也換來檢察官的善意,不管是蒞庭的台北地檢署或特偵組檢察官,接連在法庭上替她求情,希望合議庭能夠判決免刑。
在陳鎮慧全部認罪,並且在法庭上清楚交代“國務機要費”弊案相關案情之後,蒞庭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起身表示,陳鎮慧對於洗錢部份,固然已經認罪,但相關事証顯示,她的犯意應該尚未達到直接故意之程度,建議法院在量刑判斷時,盡可能做出對被告有利之決定。
林勤綱接著又替陳鎮慧緩頰,強調她只有高職的教育程度,對於類似本案這種由高級知識份子主導的白領犯罪,本來就難以期待知之甚詳。陳鎮慧長期受雇於陳水扁,多年以來由於盲從流俗、昧於愚忠,以致觸犯刑章,犯罪後態度良好,重申支持特偵組請求諭知免刑的立場。
而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也發言指出,陳鎮慧在偵查當中,就全部犯罪事實,有關案情之重要待証事實和其他被告的相關事項,都做出明確供述,有利於檢方對起訴全部被告之追訴,而且又在法庭上坦承犯罪,請法院就侵占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和洗錢等罪,予以判決免刑。
而對陳鎮慧最有利的是,兩年多前因為“國務機要費”遭起訴之偽証罪,林嚞慧也向法官求情,雖然不適用證人保護法的規定,希望一併判決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