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6日電/外界關切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簽署後再送“立法院”審議是否適當?“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說,事後監督有什麼用?不如事前在“立院”討論,讓協定更被人民接受,朝野又沒爭議。
馬英九明天將接受電視專訪,說明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政策意涵,主動宣示協定簽署後“送‘立法院’實質審查”原則。
中央社報道,王金平上午於“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事後監督有什麼用?簽都簽了,你又能怎麼樣?簽了就是執政黨政策,難道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在這裡會把它又翻掉嗎?我看很困難”,不如事前詳細討論,讓協定內容更被人民接受,朝野又沒爭議,為台灣、兩岸創造利基。
他說,協定一旦簽署,在“國會”擁有多數席次的執政黨,要退回執政團隊簽署的協定,困難度很高,事實上不太可能,就會變成形式上的監督而已。
王金平表示,他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提過,像這種引起社會關注的議題,應向社會大眾告知具體內容,讓大家討論、了解,“行政院”也應送“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到“立法院”審議,再依條例處理相關事宜。
他說,兩岸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在“副總統”蕭萬長擔任“行政院長”時,就曾提案到“立法院”審議,希望草案繼續送到“立法院”,完備法制,對“國家”是好事,“立法院”也才能善盡監督政府責任。
王金平表示,應在“立法院”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在小組內討論、磋商相關議題,成員互相辯論、激盪,也一定會邀政府官員一起參與討論,行政、立法部門可在小組交換意見,屆時深入廣泛討論,對台灣、人民、兩岸有利的方案就會清楚呈現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