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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回看守所 陳水扁當庭痛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26 18:03:00  


  中評社台北2月26日電/陳水扁今天出庭時表示,昨天冗長的訴訟程序讓他今天無法負荷庭訊。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下午諭知,將程序準備庭,改為審理律師請求停止羈押陳水扁的聲請。停止羈押庭的庭訊實錄如下:

  法官:陳先生,你的羈押期間即將於3月到期,是否要延長羈押或撤銷羈押,你有什麼意見?

  扁:希望審判長以及各位法官,鄭重的考量,撤銷羈押或停止羈押。

  律師:特偵組偵辦期間,已經逮捕羈押11個被告,有些身分比較特殊,例如卸任元首或卸任秘書長,既然相關被告都已經釋放,而且有一段時間了,之前庭上會裁定羈押陳水扁,是為了確保審判執行,而庭上已經傳訊所有被告,也有好幾名認罪了。所以比對12月12日陳水扁釋放,到12月30日再度羈押期間,被告自由的狀況之下,對法官及檢察官的審理,都沒有影響及妨礙,既然被告在押或在外都沒有影響,也就沒有續押的必要。而考量10名被告都已經釋放,沒有獨獨押扁的必要,他是執政8年的卸任元首,這是海內外相當重要的案件,對被告的身心、自由、精神、名譽都是最大的傷害,而撤銷聲請狀,也引述了民眾質疑及學者意見,我們認為除了案件內容的公正、程序公正也是重要的檢驗標準,羈押手段已經讓社會大眾更尖銳的對立,也讓外界很質疑。被告在押期間,法院審理過程都很順利,其它被告也都訊問過後認罪,所以沒有串供或滅證的疑慮,當時羈押理由還以陳水扁的身分有可能逃亡,但是以王令麟為例,烏龍的情資也不能當羈押理由,本案至今都沒有類似情資,對照起來他也根本沒有逃亡的情形,而且被告在看守所內也沒有設備讓他看光碟,對於被告的訴訟權也有妨礙。

  律師鄭文龍:我觀察到陳水扁的身體相當不舒服,非常的累,我們可以回到溫暖的家還可以休息、恢復體力,但是“陳總統”回去只能在看守所非常狹窄的空間也睡不好,我們認為一個案子要公平,要給他一個訴訟的保障。準備程序庭的證據能力也快要完成了,所以要求撤銷羈押,如果要考慮替代方式,我認為對一個卸任總統來說,如果要具保對他也非常難堪。

  律師石宜琳:很多卷宗資料要看,我們跟他討論都不方便。

  律師洪貴參:感謝審判長在今天下午還騰出一個時間來討論,我個人認為審判長是值得期待的,可以溝通。

  法官:我還沒有裁定,你不用先期待。

  (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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