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7日電/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進入實質審理;下午安排吳淑珍和扁家大帳房陳鎮慧對質,查明吳淑珍是否指示陳鎮慧作假帳支領“國務機要費”。
聯合報報道,特偵組去年訊問吳淑珍時,她否認指示陳鎮慧和馬永成以犒賞部屬名義詐領“國務費”,也否認陳鎮慧有按月製作“國務費”收支表及流水帳給她審核。但上月十日吳淑珍到台北地院出庭時供詞大轉變,她承認拿到錢,但稱不知道陳鎮慧用什麼方式去領錢,也不記得有沒有看過帳目。
陳鎮慧在特偵組偵訊及法院審理時都堅稱,她每月將“國務費”的收支表及流水帳製作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給吳淑珍,另外兩份呈給“總統”辦公室前主任馬永成及陳水扁。
陳鎮慧在法院認罪後,為釐清事實,聲請傳訊吳淑珍對質;吳淑珍也要求傳訊陳鎮慧出庭作證。
合議庭今天先由吳淑珍的律師團詰問陳鎮慧,再由陳鎮慧的律師詰問吳淑珍;上午進行馬永成及林德訓的審理準備程序,就檢辯雙方爭辯證據能力有無,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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