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4日電/台灣聯合報今天的《黑白集》文章說,陳致中聲請認罪協商,可有兩條路:一、確實悔過認錯,對犯行及金錢全盤交代;院檢接受,減免其刑。二、“協商”而不“認罪”,玩弄院檢,院檢認其態度頑劣,拒絕協商,甚至反而加重其刑。陳致中現在走的路,好像是第二條。
吳淑珍與陳水扁在抗辯策略上出現分歧。珍為護子,採取部分認罪並與院檢配合的路數;扁則為政治操作,以焦土戰術對抗院檢。但是,當前情勢,已使吳淑珍的護子策略出現僵局:一方面陳致中並未“認罪”,海外贓款亦未匯回,另一方面陳水扁又打焦土戰,在這種矛盾中,院檢豈可能接受“協商”?
陳致中有被判重刑坐牢的風險。特偵組在起訴書中,指陳致中及黃睿靚“難認有何悔意……惡性非輕,自不得……減輕其刑,請從重量刑。”對扁家即是警訊。洗錢罪可處五年徒刑,若本案纏訟五年,陳致中、黃睿靚再關五年,出獄已是四十許人;況且,扁家其他多案尚在偵查,且謂陳致中迄今仍有湮滅證據及洗錢動作,若再被告發判刑,一罪一罰,恐就要有將大半青壯人生交給監獄的估算。
想像扁家的未來,陳水扁因犯後態度卑劣,恐怕沒有人敢特赦他,若陳致中、黃睿靚不能因認罪協商減免徒刑,且全家又陷於後續其他扁案幾乎無窮無盡的纏訟之中……。這也許正是吳淑珍的憂慮,而扁家自己似正在親手製造這樣的厄運。
吳淑珍若要護子,認罪協商只在一審有空間,若是錯過,二審就再無機會。但是,陳水扁自己正在摧毀他獲得特赦的可能性,而吳淑珍又在“救子”與“保錢”之間猶豫不決。如此,寶徠四人組成為監獄同難的機率的確很大。
法律給了吳淑珍救子媳的機制,救或不救,一念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