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7日電 (記者 康子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的扁家弊案,今天再度傳訊馬永成和林德訓兩位前後任辦公室主任,庭訊過程中,馬永成替自己喊冤,強調他不是會計,也沒有會計職權,更不是最後審核的人,要他負責並不公平。
上午庭訊開始前幾分鐘,林德訓和馬永成先後搭計程車,在律師的陪同下進入第七法庭,馬永成由於感冒的關係,在開庭時頻頻以衛生紙擰鼻子,和林德訓之間的互動也相當多。
由於上午是最後一次準備程序庭,馬永成替自己喊冤,他表示,“國務機要費”當中,有關核銷程序部份,起訴書認為因為他是相關核示人員,所以把他列為貪污共犯,但如果他有責任的話,在權責相符的情況下,他應有權審核,但依“總統府”組織法,他既非會計人員,也無會計職權,在無權力的情況下,要他負責並不公平。
馬永成說,他仔細看了相關卷證,發覺有相當大的不同點,陳水扁上任之前,支出審核單最後簽章的人,都是副秘書長。但是從扁上台之後,最後審核的人變成會計室主任,他只是倒數第二位審核的人。馬永成強調,他並非最後審核的人,卻要負起最後的責任,對他來說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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