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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哲琛認為,公務員身份特殊,言行應該比一般人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中評社黃惠玟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8日電(記者 黃惠玟)針對“新聞局”駐加拿大多倫多新聞組長郭冠英引發的“辱台風波”,台灣“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今天在綠委追問下表示,雖然“憲法”給予人民言論自由,但公務員身分特殊,若干言行舉止需受到規範與約束,應該比一般民眾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至於這個案子,張哲琛表示,“新聞局”已經送公懲會處理,如果有超脫法規限制,“新聞局”應該負責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邀請相關官員列席並備詢,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高志鵬、黃偉哲等人質詢時,質疑郭冠英曾在2006年9月19日上班時間參加倒扁活動記者會,究竟有無違反行政中立?
張哲琛指出,要查明有無請假,如果沒有請假,就違反規定,不過,若郭冠英當天有請假的話,依照“憲法”的保障,郭冠英是可以參加記者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