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 〉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意見》和《全國森林防火中長期發展規劃》,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草案)》。
新華社報道,會議指出,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後,落實《報告》提出的各項任務,就成為國務院及所屬部門的重要職責。為此國務院制訂了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意見,對今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務進行逐項分解,明確相關牽頭和負責部門。會議強調,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以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主線,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全面實施促進經濟增長的一攬子計劃。要把應對危機的各項工作抓早、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不可貽誤時機。這直接關係到我國在應對危機中能否佔據主動地位,關係到能否防止經濟下滑,關係到鞏固改革開放的成果、把現代化建設事業繼續推向前進。國務院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抓緊制訂本部門、本單位落實重點工作的實施方案,並在執行過程中進一步細化、實化;要加強配合,及時溝通協調,形成合力;要強化督促檢查,嚴格落實責任,不折不扣地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會議討論了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一致認為國際金融危機仍在蔓延加深,我國部分地區和行業經濟出現企穩回升跡象,但面臨的矛盾和困難仍然很大。要加強監測預警機制建設,密切跟蹤分析形勢,及時發現問題,果斷採取措施,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努力實現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期目標。
會議指出,我國是森林火災多發的國家之一。編製和實施《全國森林防火中長期發展規劃》,對於全面提升我國森林防火綜合能力,消除森林火災隱患,鞏固生態建設成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會議認為,為保障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執行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有必要制訂人民武裝警察法。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中央軍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