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中國商務部18日就可口可樂公司收購中國匯源公司案反壟斷審查做出了禁止的裁決。商務部認為,收購將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八條,禁止此項收購。
新華社的報道說,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部主任趙玉敏對記者表示,此項裁決體現了按照市場經濟規則依法行事的原則──支持正常的市場行為,但反對市場壟斷損害公平競爭。這對於中國以《反壟斷法》規範並購行為、增加透明度是一個重要案例。
商務部依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從市場份額及市場控制力、市場集中度、集中對市場進入和技術進步的影響、集中對消費者和其他有關經營者的影響及品牌對果汁飲料市場競爭產生的影響等幾個方面對此項集中進行了審查。
經審查,商務部認定:此項集中將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集中完成後可口可樂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軟飲料市場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綁銷售果汁飲料,或者設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條件,集中限制果汁飲料市場競爭,導致消費者被迫接受更高價格、更少種類的產品。
同時,由於既有品牌對市場進入的限製作用,潛在競爭難以消除該等限制競爭效果;此外,集中還擠壓了國內中小型果汁企業生存空間,給中國果汁飲料市場競爭格局造成不良影響。
據了解,匯源果汁目前在中國純果汁市場佔有率第一,年設計生產能力達220多萬噸,並擁有覆蓋全國的產品營銷網絡。有關調查數據顯示,2007年匯源在中國100%果汁市場和中濃度果汁市場佔有率均約為四成,領先其他同類企業。
為了減少集中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商務部與可口可樂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條件進行了商談,要求申報方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可口可樂公司對商務部提出的問題表述了自己的意見,提出初步解決方案及其修改方案。
經過評估,商務部認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減少此項集中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據此,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八條,商務部做出禁止此項集中的決定。
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梅新育表示,根據匯源在中國果汁市場的份額,以及可口可樂的實力,商務部的這個裁決原本毫無懸念。這個結果也證實了中國《反壟斷法》的嚴肅性,而法制的可預期性正在構成一個國家商業環境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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