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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區原副區長受賄獲刑 錢財退休後到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20 17:28:06  


 
  房產商送上百萬元“咨詢費”

  資料顯示,張克明是退役軍官,於1993年開始擔任普陀區政府副區長,主要分管計劃、財政、稅務和綜合經濟管理等,2005年1月退休。

  1995年,張克明偶然認識了上海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梁某,雙方熟悉之後,梁希望張克明對其公司的房產開發項目在享受稅收扶持政策方面給予關照。張克明利用其分管財政、稅務等工作的職務便利,為梁某大開綠燈,最終使其公司開發的4個房產項目都享受了高額的稅收返回,算下來每年約有數百萬元人民幣。與此同時,在該公司經營項目的動拆遷費用和進度上,梁某也多次得到了張克明的幫助。為此,梁某曾多次表示要感謝張克明,但張克明考慮到自己仍在位,不敢收這筆燙手錢,於是雙方達成默契,等到張退休後再表謝意。2005年3月,正值張克明剛退休2個月,梁便拱手送上了100萬元“咨詢費”的支票。

  新建大廈“紅線退讓”

  在張克明受賄案中,上海某實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是個重要的角色。1993年張克明任副區長後,劉某正好是掛靠於張克明分管的普陀區計劃委員會下面一家機電公司任職,兩人就此認識。

  張克明自稱在三件事上幫了劉某及其公司的忙:某新建大廈項目規劃紅線退讓;免除100萬元辦公房費用;某地塊改造時的違章建築保全。

  據了解,位於普陀、靜安交界處的某新建大廈的開發商主要是一家酒業集團,劉某的公司也在該項目中占10%股份。在該大廈項目運作過程中,按照當時相關規定,建築用地應當退到規劃紅線3米之外。為了獲取更多占地面積,劉某向張克明求助。1996年底,張克明幫助協調了區裡的相關職能部門,並批示同意,最終紅線退讓了0.5米,即將附近的街道面積“補貼”給了該新建大廈,劉某也因此從中受益。此後,劉某因故退出該新建大廈項目,區裡決定劃撥給劉某公司一套辦公房,但要求劉某的公司支付100萬元差價,劉某覺得吃虧,便再次找到張克明,張動用手中權力,為劉某減免了這筆差價費。

  1997年,普陀區在對某地塊改造的過程中,劉某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蓋起了一個四層樓的招待所,被規劃局認定為違章建築。為此,張克明再次出面協調,讓劉補辦相關手續,最終使這個招待所保留了下來。

  2002年底,張克明的妻子看中一個商鋪想買下做生意,當時該商鋪總價約為70萬元,為此張克明開口向劉某借了35萬元。張克明事後承認,劉因多次托我幫忙而得利,而且今後仍舊需要我關照,所以當初借這筆錢的時候就沒想過要還。而劉某自然也心知肚明,2004年9月他將該筆35萬元賬目做平,並告知張克明,張克明就此心安理得地接受了這筆以借為名的賄賂。

  2002年初,張克明還受普陀區長征鎮黨委書記王妙興(另案處理)之托,批准長征鎮星雲經濟區延期3年享受稅收的優惠政策。期間,張收受該經濟區管委會原主任楊某通過王妙興給予的現金2萬元。

  低拍高賣共同受賄

  除了個人受賄,在2004年間,張克明還參與了一起共同受賄案,同夥是天津某汽車銷售公司上海公司負責人劉建剛。當時該公司在滬銷售情況不好,所以要將公司位於中山北路的辦公樓轉讓掉。劉建剛找到張克明,說想通過轉讓辦公樓給自己弄筆錢在上海買房。張克明當即“指點”劉建剛,稱可以通過拍賣方式運作,即讓一家熟悉的拍賣公司壓低價格拍出,再找個熟悉的下家低價接盤後加價賣出,從中賺一筆差價,大家都可以分分,劉當即答應。張克明隨後將劉建剛介紹給劉某,共同商議辦公樓低拍高賣事宜。之後,劉某通過其參股的上海某拍賣有限公司,將該辦公樓以1055萬元的價格拍給了劉某名下的上海某印刷廠,再加價轉讓出售,從中獲利300餘萬元。事後,劉某送給劉建剛130萬元,而張克明也在退休後3個月通過兒子向劉某收受了50萬元“好處費”,實際兩人共同受賄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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