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2日電/台灣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因涉嫌在二零零六年間將查黑中心偵辦“國務費案”向該二機關函調的三件公文密件,洩漏給陳水扁。台北地檢署已經發出傳票,廿四日首度以洩密案被告傳訊柯承亨到案說明。
中國時報報道,葉盛茂日前已提前向檢方說明,他否認洩密。但檢察官調查發現,“調查局”公文傳送給扁的時間,葉當時人在辦公室,且“調查局”收發文資料顯示,公文洩密前,已呈閱局長辦公室,因此認定他涉嫌重大。
本件洩密案是特偵組去年九月廿五日二度搜索扁家寶徠住處時,扣到台灣“高檢署”的公文資料共三頁。
第一頁是查黑中心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向“國防部”發函的公文影本;第二頁是“高檢署”在同日向“調查局”發函的公文影本;第三頁是查黑中心追查陳水扁所稱秘密外交“F案”時,向“國防部”及“調查局”函查陳水扁等廿五人的銀行帳戶等資料。
查黑中心當年為了考慮名單中有扁、珍,恐怕洩密,僅列出身分證字號而未列姓名,但是仍遭人將廿五人姓名列出通報陳水扁。
依照正常的公文處理流程,這些公文僅存放在“國防部”與洗錢防制中心,即使查黑中心已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將全案起訴,移送台北地院的卷宗內,也應只有公文的函稿,但檢方在陳水扁家中卻扣得這些文件與名單,且與收文日期僅差一天,顯示收文即通風報信,讓檢方驚訝不已。
據了解,檢方曾指揮檢察事務官訪談葉盛茂、柯承亨兩人。柯承亨承認傳真給扁,但葉否認,檢方已將柯、葉兩人改列偵字案被告偵辦,並將在本周二上午首次傳訊柯承亨。
另外,律師李勝雄、談虎,因在扁案期間,公開披露被告吳淑珍、杜麗萍遭特偵組偵訊的內容,“法務部”認為兩名律師“講太多”可能有違反律師倫理、偵查不公開等情事,將兩名律師函送台北地檢署調查。而陳水扁的律師鄭文龍因替扁傳話,已被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