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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健指著的地方,就是當時警車所停泊位置。他投訴曾在這裡遭警員毆打。 |
中評社香港3月24日電/被控襲警罪名成立、現居加拿大卑詩烈治文市的一個華裔男子,堅稱蒙受冤屈,指去年被三角洲(Delta)警方拘捕過程中及在警方拘留中心及素裡預審中心內,遭多番毆打虐待。他說不服判決,將繼續上訴,並會投訴至國際人權組織。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事件中投訴遭警方不公平對待的男子蔡健,1998年從中國移民加拿大,是一位電子工程師。他有兩個10多歲的女兒,案發時他們一家住在南三角洲。他說,去年6月19日晚上10時左右,大女兒突然離家,他事後開車帶著小女兒到大女兒的同學家中找人。
蔡健表示,相信該戶居民在發現他到來時已經報警,他入屋見到大女兒,但稍後駛來兩輛警車,其中一輛內載有他的太太。兩個警員到場後,其中一個白人警員入屋向大女兒問話,並且要求他及太太離開。另一個亞裔警員則在門外向男屋主問話,之後要求蔡健到警車前接受問話。
蔡健說見到該警員是亞裔,先用中文同他交談,但發現對方不懂,於是以英文說需要翻譯,但對方沒有回答。此後,警員命他轉身把手放到背後,他隨即被戴上手銬和搜身。蔡健說太太在政府部門工作,英文較好,因此他叫太太的名字,意在讓她出來當翻譯。但該個亞裔警員即揮拳打他腹部、踢他的腿,並且推他的頭部撞向警車,結果他右手受傷,眼鏡撞碎掉落在警車內。
他說,被帶到警局後,曾經向一女警投訴遭警員毆打並展示傷口。蔡健說他曾要求翻譯,並且拒絕了女警拍照的要求。在對方要他簽字時,他則堅持要有律師在場。
蔡健表示該女警同意去找他太太當翻譯,但折返時卻帶來6到7個男警員打他。蔡健說遭人打了50到100下,同時還被卡著脖子。
蔡健說,6月20日他在素裡省級法庭出庭,律師說他被控打女兒,但沒有說他被控襲警。當日下午,蔡健說他太太同兩個女兒在法庭門口等他出來,但太太後來遭多個警員推倒在沙發上,兩個社工跟著把兩個女兒帶走,直到40天以後才把兩個女兒歸還。
此案因涉嫌毆打女兒而起,但蔡健否認毆打虐待女兒,說法庭此後也宣判此指控罪名不成立,准許他返家同家人團聚。
法庭文件顯示,素裡省級法庭裁定蔡健襲警罪名成立,判入獄一天,緩刑6個月。由於被告已經被關押19天,因此不用入獄。不過,法庭也禁止蔡健在3年內擁有武器。
警方拘留所加上預審中心,蔡健說他共被關押19天,不但被警察毆打,而且9個月被禁止回家,只好在酒店栖身。他說目前正咨詢律師意見,看看向三角洲警察局投訴被警員毆打有沒有作用。事件令他不滿加國的人權狀況,打算上訴聯邦法庭討回公道及向國際人權組織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