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日電/前“立委”朱高正今天在台灣蘋果日報撰文指出,看到郭冠英事件在台灣社會引起一片撻伐,而馬政府處置這件事更是令人嘆為觀止!平心而論,一個民主社會可貴的就是尊重良心自由和意見表達自由。郭冠英為了不給他所服務的單位造成困擾,刻意以筆名坦率地發表自己的感受與意見,這在一個自由、多元的社會,應該要給予尊重。
早在兩百二十多年前,啟蒙運動的大哲學家康德就說過:“如果我是一個普魯士軍官,我對目前的步兵操典很有意見,只要我在訓練士兵時,我還是遵守步兵操典,那我完全可以個人的立場,發表我對步兵操典的批評意見。同樣,如果我是一個稅務員,我認為現行的稅務法令並不合理,只要我還是遵守現行的稅務法令課稅,那我也完全可以個人的立場,發表我對現行稅務法令的批評意見。這樣都沒有違背我身為一個軍官或公務員的職責。”同理,郭冠英只要在他的職位上,依照“國家”的相關法令處理事務,同樣他完全可以個人立場發表他自己的意見。
文章說,當然,郭冠英用“范蘭欽”的筆名所寫的一些文章儘管有些地方不盡妥當,但是不是任何一個公職人員,只要被發現有類似的不當言論,就得免職?難道這也符合馬政府標榜的法治原則嗎?台灣社會可貴之處應該在於它是一個多元、包容的社會,而不是無限上綱、白色恐怖、打壓異己的社會。我想要提醒那些對郭冠英窮追猛打的人,在白色恐怖年代,郭冠英敢掀蔣介石的痛處,為張學良整理口述歷史,揭露西安事變的真相。
再則,當年蔣經國主政期間,“中華民國”政府竟然勾結黑道,到美國去刺殺《蔣經國傳》一書的作者江南。在那種年代,郭冠英竟然有這個勇氣冒著身家性命的危險,將有關江南案的機密文件洩漏給江南的遺孀崔蓉芝女士。最近湯姆.克魯斯所主演的電影《刺殺希特勒》,小湯哥飾演的史陶芬伯格上校有鑒於希特勒政權違反人道、迫害人權,將德意志民族帶向滅絕的深淵,因此毅然投入刺殺希特勒的行動。他的壯舉,後來就體現在德國憲法第二十條第四項的抵抗權。
文章最後指出,台灣社會應有智慧從中學習。郭冠英的言論不是不可挑戰,但大家不要忘了伏爾泰名言:“我雖然不贊成你的看法,但我誓死要保護你發表意見的權利。”郭冠英的言論有其特定的時空與族群背景,因而有其片面性,但其過錯也不至於免職。我們走過了起伏曲折的民主化道路,現在該是表現多元、包容、法治、互信、互重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