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4日電/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等案,部分案情已偵查終結,下週三前將併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或追加起訴。辦案人員今天指出,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將再被控收賄及洗錢等罪名。
據中央社報道,特偵組檢察官近日加班趕工撰寫結案書類,預計在下週三(8日)前對外公告。
據指出,特偵組這波偵結的內容,包括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新台幣1000萬元、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扁家3億元及元大馬家協助吳淑珍處理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7.4億元等案情。
此外,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去年11月間向檢方坦承,她在元大集團成功合併復華金後,曾協助元大馬家交付2億元給吳淑珍。特偵組認定這部分涉及行、收賄罪,也將在本波偵結。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第二波結案的案由包括行、收賄及洗錢;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敏薰、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杜麗萍、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吳景茂妻子陳俊英、扁家友人吳文清等人。這一波起訴的被告也將併入目前審理扁家四大案的蔡守訓合議庭繼續審理。
辦案人員說,檢方懷疑辜仲諒在陳水扁夫婦的壓力下,分別給付扁家2億9000萬元及1000萬元,因此第二波結案沒有把辜仲諒列為被告;至於扁、珍在收賄、洗錢外,是否還會被控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藉勢藉端勒索或強募財物”罪,特偵組目前在最後討論。
至於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瑩被控協助扁家將美金60萬元及新台幣3400萬元匯往香港,以及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疑協助吳淑珍將5000萬元輾轉匯往海外等部分,由於辜仲瑩、鄭深池另涉其他案情,檢方將持續追查,不會在這波偵結;此外,二次金改與機密外交款詐領等案,也還要持續偵查,暫不會結案。
另外,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沈明倫將於4月9日歸建原單位,在歸建前,也可望把機場捷運仲裁案、原住民購屋詐欺案等各自負責的案件偵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