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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仁宏認為,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現有業務經費拮据,輕忽食品安全業務。(中評社 康子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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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豐山表示,在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力和經費上,如果用聊備一格來形容,都還覺得客氣。(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4月8日電 (記者 康子仁)台灣“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天討論“監委”吳豐山、程仁宏和楊美鈴提出的糾正案,質疑“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之預算和人力均有不足,“行政院”也未成立“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任務編組,通過對“行政院”和“衛生署”的糾正案。
“監委”吳豐山指出,“行政院”未能順應世界潮流,成立“行政院”層級之“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任務編組,作為跨部會間業務垂直整合、協調之平台,近年來包括狂牛症、禽流感、口蹄疫、黑心食品和三聚氰胺毒奶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頻傳,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並且引起心理恐慌,更造成全球食品貿易及經濟的巨大損失。
吳豐山表示,在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力和經費上,如果用聊備一格來形容,都還覺得客氣,對於攸關2300萬人的食品安全問題,政府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讓人民吃東西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監委”程仁宏認為,包括加拿大、日本、歐盟和中國大陸等,都已經透過立法、設置專業機構及增列預算、人力等措施,以強化對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行政院”應重視院級“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之整合功能,卻怠忽職責。
其次,程仁宏表示,“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之現有業務經費拮拮据,單位預算配置嚴重失衡,和國際相比相形見絀。今年食品衛生管理之業務僅新台幣8150萬元,少於千分之二,而去年食品衛生行政管理經費總預算,全台平均每人只有新台幣11元、日本為45元、美國為160元、英國158元、香港為458元,可見其經費編列嚴重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