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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智健(左)與范鴻齡(右)雙雙辭職。中信泰富昨日復牌,股價一度大漲17%。 |
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離職中信泰富的榮智健,將何去何從?這取決於香港警方和證監會的調查結果,以及背後各方的利益較量。包括香港法律界人士在內的分析認為,警方搜查以及榮智健請辭,說明中信泰富醜聞案是案中有案,除涉嫌虛假陳述和串謀欺詐外,相關人士還從延遲披露中牟利。
南方都市報報道,香港證監會昨天告訴南方都市報,會在適當時間公布調查結果。而香港警方對於已搜獲文件的分析也在進行之中。業界認為,在此敏感時期,榮智健和范鴻齡離任,意味著他們難逃幹系,同時也是中信集團幫他們逃離風口浪尖的一種保護。
而臨危受命的常振明,則可望重振信心,使公司超過90億港元的短期債務順利延期,從而幫助經營困難、負債高企的中信泰富渡過難關。標普、穆迪昨日均表示,常振明的到任表明了中信集團的強力支持,不過標普展望穩定,而穆迪展望負面。昨日,其股票複牌後開盤大漲。
“有關人士”疑獲取非法收入
榮智健和范鴻齡的雙雙辭任,並不意味著中信泰富醜聞事件就此收場。相反,市場的注視和分析更加尖銳,認為二人不只涉嫌是外匯合約巨虧事件的始作俑者,與之相關的人員還可能從中牟利。
不願具名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告訴南方都市報,以榮智健的深厚背景,如果只是證監會執法範圍內的虛假陳述、串謀欺詐和延遲披露,應該不至於引起警方高調介入。香港警方之所以大舉搜查,並立即導致榮智健辭職,相信不只掌握了有關虛假陳述和串謀欺詐的確鑿證據,而且還掌握了有關人員從中牟利的線索。這意味著,警方懷疑榮智健、范鴻齡或者與之相關的人士,很可能從事件中獲取了非法收入。
中信泰富被香港警務處商罪科搜查當日刊發的通告,承認商罪科正循兩個方向調查該集團,一是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二是普通法提及的串謀欺詐。根據普通法,串謀欺詐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至於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根據普通法,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最高刑罰則是罰款1000萬元,或入獄10年。
上述資深法律人士分析,如果只是與證監會執法範圍相同的虛假陳述或串謀欺詐,而沒有涉嫌經濟犯罪的話,警方不會如此大舉介入。但警方介入,並不代表榮智健就一定會坐牢。這是因為,事件背後可能有利益各方的博弈。該人士認為,就香港警方而言,一方面要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清譽,另一方面也要顧及榮氏的體面。而且,榮智健和范鴻齡此時辭職,由常振明接任,也體現了中信集團對於兩人的保護,使之脫離風口浪尖,方便處理後續事宜。
香港媒體的消息也似乎證實了這一點。有報道指,香港警方採取行動上門調查中信泰富之前,曾事先通知北京中信集團,從而為集團徹底處理榮智健問題,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同時,北京消息人士明言,榮智健相信再沒有復出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