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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朝核問題歷經數年艱難磋商的六方會談成果,又回到了原點。 |
中評社北京4月18日電(評論員 張沐)針對4月13日安理會通過對朝鮮發射行為的聲明,朝鮮外務省當即在平壤宣布退出朝核六方會談,不再履行以往達成的協議,決定“中止與國際原子機構的所有合作”,要求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朝鮮的核查人員離開朝鮮,並將按原狀恢復已去功能化的核設施。有關朝核問題歷經數年艱難磋商的六方會談成果,瞬間化為烏有,回到了原點,的確令各國輿論為之嘩然。
自從2003年開始形成六方會談機制以來,儘管朝核談判磕磕絆絆、峰回路轉,但這種磋商框架在推動朝核問題的解決上,還是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相當的進展,被認為是排除了威嚇制裁乃至軍事手段,為朝鮮半島無核化最積極有效的磋商機制。
應該說,從去年6月朝鮮炸毀寧邊核設施冷卻塔開始,國際社會看到了開始解決有關問題的曙光,而今朝鮮宣布退出六方會談機制,重啟核設施,令朝核問題急轉直下,頗有點讓會談的其他五方措手不及。不過,種種跡象表明,朝鮮的這一做法其實並不突然。北京大學國際問題專家劉金質教授認為,“朝鮮在堅持自己一貫的對外策略,而是對安理會聲明的必然反應,這既是一種戰略應對,也是討價還價的策略表現。”
3月26日,朝鮮外務省曾有聲明在先,若聯合國安理會對於“衛星發射”發表聲明或只要提交到安理會,從此將不會再有六方會談,去核化也將恢復原狀。朝鮮按照事先的表態,說到就做到,這正是其一貫堅持推行的“超強硬對強硬”政策的表現。再則,朝鮮一向認為朝鮮半島無核化問題是朝美雙邊的事情,而不是地區性相關各國的問題,故強調用朝美雙邊談判來加以解決。由於朝鮮方面對六方會談缺乏熱情,是以後期的六方會談形成先由朝美雙方的雙軌制討論重大問題,而後告知其他四方,再將討論結果列入六方會談機制的做法。這也是朝方斷然決定退出該會談機制的一個重要原因。
應該說,在理論上任何主權國家的確都有權“和平利用”核開發。從朝鮮自身的國家核心利益來說,這種表態是一個主權國家堅持其自身利益訴求的表現。不過,由於這種核開發在國際社會“軟性法”——核不擴散體制之下,顯得格格不入,也就必然遭到核不擴散體制主導國的強力抵制。作為聯合國安理會,當然也不會坐視不管。故對朝鮮的發射行為發表聲明,自然也是順理成章的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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