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0日電/前高雄市長吳敦義疑緋聞錄音帶案,前高雄市長謝長廷與辦公室發言人趙天麟指前高市議員陳春生涉自導自演,陳春生控告2人涉誹謗;高雄地檢署偵辦認定罪證不足,日前不起訴。
中央社報道,1998年高雄市長和市議員選舉期間,市議員候選人陳春生因公布這卷錄音帶,被判刑6月,緩刑2年確定。
陳春生與謝長廷於20065年分別參加高雄市議員、台北市長選舉,陳春生召開記者會指稱這錄音帶是當年謝長廷交給他的,謝長廷於是具狀向台北地檢署控告陳春生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但陳春生獲不起訴。
由於謝長廷與趙天麟仍對外指稱,這錄音帶是陳春生自導自演所偷錄,陳春生因而到高雄地檢署控告2人涉嫌誹謗。
高雄地檢署調查認定,謝長廷與趙天麟指稱陳春生為自導自演,是自辯言論,非出於惡意,因此,處分2人不起訴。
另外,謝長廷具狀控告陳春生案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後,謝長廷聲請再議,並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發回及移轉管轄,高雄地檢署偵辦後已於日前將陳春生依法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