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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常振明。文匯報圖片 |
中評社香港4月22日電/中信泰富(0267)昨晚發出公告稱,悉數出售所持有的北方聯合電力20%的權益,涉資19.8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合22.45億港元)。這是4月9日常振明走馬上任中信泰富主席兼董事總經理一職後的首次舉動,可謂“新官上任三把火”。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有分析員認為,是次出售內蒙古的主要電熱力發電商北方聯合電力,反映中信泰富重組核心業務的開始,對公司股價長遠而言有支持作用。昨日中信泰富跟隨大市跌2.15%,收報11.84港元。
中信泰富表示,公司並無積極參與北方聯合電力的管理,且後者近年來錄得經營虧損,出售此資產可讓中信泰富將資源轉往其他項目。所以,中信泰富將持有的20%股權全部出售予廣東省粵電集團,代價為19.8億元,當初中信泰富入股北方聯合電力投資額為20億元,故按人民幣計算,出售事項的代價與原投資成本相若。
重組業務啟動 涉資22.45億
但由於中信泰富於過去數年應佔北方聯合電力的累計經營虧損,故投資賬面值已降至低於原有成本,截至去年底,在中信泰富賬目內北方聯合電力20%權益的未經審核賬面值為15.68億元(約合17.78億港元)。故根據3月底按人民幣計算的估計賬面值,交易可為中信泰富帶來5.1億港元的收益。
此外,由於人民幣兌港幣升值,預期3.7億港元的匯兌收益將記錄入損益賬內。公司稱,出售事項的所得款項將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公司董事認為,合同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中信泰富股東的整體利益。支付出售事項的代價須待合同獲得相關政府機關批准以及就中信泰富轉讓出售權益予受讓方完成工商變更登記達成後方可作實。
資深財經評論員黎偉成表示,中信泰富業務過於多元化,有礙公司繼續前行,他認為這次出售行為正確,公司應該集中資源發展核心業務,包括特鋼業務、礦產業務及內地房地產。早前大行花旗亦發表報告稱,預計常振明上任後會加快處理出售公司非核心業務的資產,包括電力資產、東西海底隧道及國泰(0293)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