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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獨派不應當繼續扭曲歷史事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02 11:58:08  


  中評社台北5月2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社評說,馬英九日前在台北賓館主持“中日和約”紀念活動,強調該和約已經確認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換句話說,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或“台灣是主權國家”等,皆與事實相違背。 

  社評說,許多獨派人士、包括呂秀蓮,都大力反對馬英九的結論。他們強調,台灣自從被清朝割讓給日本後,就不再是中國的一部份。他們更引述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及1952年的“中日和約”,說兩和約並未明訂台灣的歸屬問題,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是非法佔領,而台灣的未來應該由台灣人民、或透過聯合國做最後決定。 

  而現在的民進黨試圖從兩岸現實的政治面來強調兩岸從來都不是同一個國家,“台灣主權從不屬於中國”。認為如果馬英九不願認清兩岸是兩個“國家”的事實,就是將台灣推向被中國大陸吞併的不歸路。 

  馬英九則以中日和約的歷史背景來反駁綠營主張的“台灣未定論”,強調日本如果不是把領土讓渡給“中華民國”政府,就不會簽“中日和約”。馬英九表示,中日和約具有多重意義,一是結束中日間戰爭狀態,確認戰爭結束;二是“主權”移轉;三是開展與日本友好關係。 

  社評說,馬英九等於以法律層面來駁斥獨派人士的謬論,也導正社會視聽。對大多數台灣人民來說,在陳水扁執政下一再聽到扭曲歷史的政治洗腦,馬英九的這番話也應有振聾發聵之效。 

  不可否認,國共內戰於1945年爆發後,遲至1949年才塵埃落定,也相對影響了參戰國家與日本簽定戰後和平條約的時程。為了誰能代表中國參加舊金山合約簽署會議的問題,當年的兩大強權—美國與蘇聯—就針鋒相對,互不相讓。最後各國各退一步而達成協議,兩岸政府都不被邀請,也因此舊金山合約才沒有明定台灣的最後歸屬。這是國際政治角力的縮影,既是中國人的無奈,卻也是台灣的轉機。試想,如果“中華民國”能獲邀與會,則台獨運動根本早已消失在歷史灰燼之中;又如果當年美國對蘇聯的要求有所退讓,以北京為中國唯一代表,則“中華民國”不但會消失,往後的台灣經濟奇蹟不可能發生,所謂台灣是世界民主燈塔的稱譽就不會發生了。更何況在舊金山和約簽訂後,如果美國沒有施壓日本,強烈要求東京政府與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單獨簽訂和約,那麼我們今天會生活在什麼樣的制度之下呢? 

  社評說,在獨派人士最常引用的中日和約裡,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台灣最終應交還給那個主權國家,但是和約第10條即規定當時台灣人民的國籍歸屬:“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雖然可能是當時的國際政治環境使然,使得雙邊政府未能明定台灣最終應歸還給“中華民國”,但這樣的條文內容難道還不夠清楚說明台灣人民的國籍問題嗎? 

  獨派人士最常使用的手法,就是利用現代人對台灣悲痛近代史的認知有限,刻意選擇性地扭曲史實,以符合他們的政治訴求。而他們最終目的,只為了推翻國民黨政府,達成他們扭曲的、所謂的“台灣國”。偏頗的歷史觀怎麼能建立一個令人民信服、讓國際社會接受的新“國家”? 

  社評指出,有一個顛仆不破的真理,即台灣人也是中國人。日前某媒體針對星雲法師所說的“沒有台灣人,只有中國人”之言論時,批評說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才是中國人”。若以此邏輯推斷,那我們應該是什麼國家的國民呢?我們的“國號”既然是“中華民國”,不論是否支持統一或獨立,至少在目前的憲政體制下,我們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是中國人,我們不必自大,也不需自我矮化。有這樣的氣度與胸襟,才能為台灣謀求真正的尊嚴與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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