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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中,建立深港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成為重點內容之一。圖為深圳羅湖金融區。 |
中評社香港5月5日電/備受矚目的《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正交由中央作最後審定,深圳可能在“對國家加強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的重要事項”等四方面,獲得“先行先試”的授權(詳見列表)。深圳與本港合作的新定位是該《方案》的重要內容。根據該方案,深圳將加強與香港功能的互補,共同推動深港地區形成“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貿易中心,創新中心和國際文化創意產業中心”。
文匯報報道,在制定《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調研階段,深圳就已經開始醞釀《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今年初,該《方案》上交到了國家發改委,並在全國“兩會”前夕獲得通過,隨後送交更高層審批。
兩套方案並行 提升金融競爭
消息人士指出,《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公佈後,實際上已經賦予深圳“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使命,同時也意味著這一戰略定位在國家層面得到認可。
為了使《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配合《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記者了解到,除了《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外,深圳還起草了《關於落實〈綱要〉的實施方案》, 4月15日已在深圳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有望於近期正式公佈。
據了解,這兩套方案都將“提升深港在全球金融競爭中的地位”作為重點。
消息稱,《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在“完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等方面,均提及深港合作,並單獨以一個章節探討“深港合作先行先試”。而且提出了深港合作的新定位:形成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貿易中心、創新中心和國際文化創意產業中心。其中“金融中心”尤其是重中之重,其目的在於“推動鞏固和提升深港在全球金融競爭中的地位”。
合作全面創新 涉及諸多領域
《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的另一亮點是:兩地將“全面創新對外和區域合作的體制機制”。按照該方案,深圳方面將改革重點定在:拓寬合作領域,創新合作方式,完善合作機制。
在該方案中,深港緊密合作的內容,涉及到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物流、貿易、港口等諸多方面。而最終目標是形成全球性的五大中心。
在科技和教育方面,專家預期中央將同意深港兩地強化科技合作,建設深港技術創新合作基地和香港高校深圳產學研基地,促進兩地在科技、產業等方面的深度合作與配合;加強港澳和國外高等教育辦學合作,引進港澳和國外知名高校來深圳獨立辦學;加強深港文化創意產業合作,成為中國文化和創意產品走向世界的開路先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