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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特區建設正拉開序幕 |
中評社香港6月20日電/全國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評論》月刊學術顧問劉迺強在《中國評論》月刊六月號發表專文《第二輪特區建設與中國經濟發展》。作者表示,以往的“經濟特區”已經隨著中國經濟的長足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已經沒有多少“特色”,“連最成功的經濟特區深圳,也已光榮地完成了它的歷史任務,只能以一個正常的城市運作。”而“在今後好一段時期,香港和台灣這兩個‘新特區’將接棒上場,繼續作先行先試的試驗場;在後金融海嘯的新國際政經環境中,香港和台灣更有如中國經濟發展的兩隻強而有力的翅膀,不停的拍動,帶領整個民族騰飛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文章內容如下:
經濟特區成效顯著
“經濟特區”於1979年首先提出,並在深圳加以實施。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4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1985年以前,四個經濟特區主要進行以創建投資環境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從1986年起,致力於發展以工業為主、工貿結合、農牧漁和旅遊業並舉的外向型經濟,並相應發展旅遊、房地產、金融、飲食服務等第三產業。1
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形式之一,是在國內劃定一定範圍,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管理體制,建設上以吸收利用外資為主,經濟所有制實行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導的多元化結構。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經濟指導調控下,以市場調節為主,並允許外國企業或個人以及華僑、港澳同胞進行投資活動並實行特殊政策,對外商投資予以優惠和方便;在企業設備、原材料、元器件的進口和產品出口,公司所得稅稅率和減免,外匯結算和利潤的匯出,土地使用,外商及其家屬隨員的居留和出入境手續等方面提供優惠條件。特區擁有較大的經濟管理許可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採取較國內其他地區更加開放和靈活的特殊政策。
設立經濟特區是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思想的重要內容之一,經濟特區是中國對外開放的前沿,是中國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走向國際市場的一個特殊管道;也是中國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吸引外部資金、特別是外國資金進行開發建設的特殊經濟區域。特區利用外資引進技術,提高產品品質,增強產品競爭力;利用外商銷售管道,適應國際市場需要和慣例,從而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收入;引進先進技術,瞭解世界經濟信息;學習現代經營管理經驗,培訓管理人才。另一方面,經濟特區是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視窗、排頭兵和試驗場,擴大走向世界的通道,開闢世界瞭解中國改革開放政策的視窗。
在實踐過程中,其它經濟特區的表現未見突出,在中國30年改革開放當中,充分發揮著“視窗”和“試驗場”作用的,始終只有深圳,和近年因兩岸關係轉暖而升溫的廈門。過去28年來,深圳人均GDP增長是26.9%,外貿出口年均遞增36.9%,發展的速度可謂前無古人。從幾乎是零開始,2008年深圳GDP高達7806.54億元。當年,鄧小平建立“特區”是為了給改革開放種植試驗田。如今,試驗田的成果已經被移植到“大田”,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全國各地都出現不同形式和名稱的經濟特區已達100多個,深圳獨特的政策優勢逐步削弱;到了2001年,中國加入了WTO,經濟特區和全國其他地方一樣,按照WTO的規定,和國內外對手以同一規則競爭,“特區不特”,深圳該怎樣開展二次創業,成了突出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