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旅德華人法律維權之路阻礙重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09 11:28:34  


 
  德國媒體的冷處理讓華人意識到,必須走上街頭!2007年11月1日,多個華人社團在法蘭克福召開聯席會議,決定在漢堡舉行抗議活動。11月10日,《明鏡》漢堡總部大樓前,聚滿了從德國各地趕來的華人。150多名華僑華商和學者、學生代表,嚴詞抗議《明鏡》的辱華報道。抗議者聯名向《明鏡》遞交了一封題為《我們不是“黃色間諜”,而只是來自中國的人》的抗議信,要求“《明鏡》及其所有需對此負責的編輯和作者,必須立即收回所有針對在這裡生活的中國留學生、科學家、員工和企業家的不實言論和猜測臆想”。

  然而,抗議信石沉大海,《明鏡》仍然高高在上,對華人的抗議視而不見,拒不糾正錯誤,更談不上賠禮道歉。至此,華人面前只剩下一條路——訴諸法律!周堅就這樣邁出了艱難的訴訟步伐。

   跨過法律的門坎

  周堅深知,這是旅德華人歷史上第一次集體採取法律維權行動,道路困難重重。華人幾乎沒有自己的律師隊伍,僅有的幾名執業律師,專業方向都不是媒體法和刑法;德國律師大多不肯接此案,不少人開口就是“德國新聞自由至上”,這起官司打不贏。

  因此,周堅決心自己鑽研。他雖然沒有德國律師執照,但從讀完《明鏡》文章後,他就開始翻閱大量相關的德國法律專著和司法案例資料,為法律維權做準備。後來,他還找到旅德刑法學博士生黃禮登協助自己。按照德國法律,2007年11月26日,是《明鏡》發表辱華報道整3個月的日子,是刑事指控的最後期限。這意味著,周堅和黃禮登必須在1周之內做完3件事:起草一份嚴謹而規範的刑事控告書,找到願意提出刑事控告的華人,趕在最後期限到來前把控告書寄到德國檢察院。在與黃禮登共同推敲了控告《明鏡》將涉及的許多關鍵性法律問題後,周堅於11月20日完成了長達十幾頁的刑事控告書,對《明鏡》總編輯施蒂凡•奧斯特、《沙粒原理》的5名作者,以及其它相關責任編輯、圖片編輯,提出了4項刑事指控——侮辱、謾罵與誹謗罪,謾罵信仰、宗教組織與世界觀團體罪,煽動民眾罪,損害外國國旗和主權標誌罪。控告書中還附帶了民事賠償申請,要求《明鏡》提交保證書,收回和更正辱華言論,發表華人的駁斥聲明,給予華人經濟補償和精神傷害賠償。

  爭分奪秒寫完控告書後,周堅連夜將其放到華人網站上。天亮後,他馬不停蹄地趕到德國東部城市開姆尼茨,尋找《沙粒原理》配圖中的5名留學生。他們是受《明鏡》文章最直接傷害的中國人,也是極有力的控告人。然而,這5名留學生沒有赴約。周堅得知,自從《明鏡》將他們的照片配上影射他們為“間諜”的圖片說明,並發表在雜誌上後,他們擔驚受怕,不願和陌生人接觸。

  11月23日,眼看最後訴訟期限臨近,周堅又試著聯繫這5名留學生。當天深夜,他家的電話鈴響了——是5位留學生中的一位女孩打來的!其它4位留學生,則通過網絡電話,一起旁聽她與周堅的這次通話。周堅耐心回答了這位女孩提出的許多問題,直到凌晨3點,女孩才在電話里主動問:“我們能見你一面,當面談嗎?”周堅立即在夜色中衝出家門,買了最早的火車票,直奔開姆尼茨。這次交談一直持續到中午,女孩最終擺脫了心理陰影,毅然在控告書上簽了名。當裝有控告書的大信封被蓋上郵戳時,女孩如釋重負,周堅也感慨萬千:“我既為她高興又為她自豪,這標誌著她終於獲得勇氣,開始擺脫《明鏡》給她帶來的不幸,重新生活。”

  經過一番周折,周堅還在最後一刻聯繫到了被《沙粒原理》一文誣為“間諜”的一位華人教授。他毫不猶豫地參與了對《明鏡》的刑事控告。11月27日,在刑事控告書如期寄給漢堡檢察院的第二天,周堅將一封電子郵件發給德國各地的華人:“這個周末,我們跨過了在德華人不願、不敢或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的門坎,這是值得紀念的日子!”

  控告書揭《明鏡》罪行

  周堅起草的刑事控告書,對《明鏡》辱華反華報道的內容做了細致分析,並根據其所具備的相關犯罪構成要件,分別指明其所觸犯的罪名。周堅說:“要想了解《明鏡》所犯的罪行,就不得不一一剝開其真面目。”

  其一,惡意詆毀中華人民共和國。

  其封面是一面巨大的五星紅旗,但作者別有用心地把中國人神聖的國旗進行了改造、加工。周堅說,根據德國《刑法典》,這無疑是在惡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犯有損害外國國旗和主權標誌罪,同時也觸犯了《刑法典》第185條和130條,犯有侮辱罪和煽動民眾罪。

  其二,恣意歪曲中國文化。

  特別令人憤慨的是,《明鏡》的文章在誣蔑海外華人是“間諜”時,還企圖引經據典,在中國歷史中找出處——“但是從民族哲人孔夫子(公元前551至公元前479年)那裡,中國人早已學會了,複制是一門藝術,對被複制的師傅來說是一種榮耀,並且那也就是達到某些目標的最佳方法:‘未履他人足跡者,到達不了目標’。”這無疑是在說,中國人從孔子時代就知道抄襲,而且以此為榮。該刊居然還把孔子《論語•先進第十一•二十》中的“不踐跡,亦不入於室”,荒謬地翻譯成“未履他人足跡者,到達不了目標”,而且還特地配發了一張孔子塑像圖,圖片說明赫然是:“中國哲學家孔子說:複制是藝術”。 

  這不是明目張膽地歪曲中國文化精髓嗎?事實上,《論語》的原文是這樣的:“子張問善人之道。子曰:‘不踐跡,亦不入於室。’”周堅查閱了德國翻譯家的各個譯本,發現歷來只有兩種角度不同的解釋和翻譯:一、子張問孔子有關秉性善良聰慧的人所遵循的道理,孔子說:“秉性善良聰慧的人不需要去踩著前人的足跡走,但其道德學問卻也不會修養到家。”二、子張問孔子關於秉性善良聰慧的人的道理,孔子說:“善人不踩著前人的足跡走,因此道德學問也難以修養到家。”這和偷竊哪有一丁點關係?

  “《沙粒原理》一文的作者們,就是這樣採取斷章取義的手法,且利用了一種看似由翻譯技巧不同而產生的似是而非的德語譯文,讓不了解《論語》和中國文化的讀者相信,中國人是基於自己的文化傳統,為了達到所謂的‘目的’、‘目標’而進行抄襲、不尊重精神財富的人。”周堅說。“這樣做,顯然觸犯了德國《刑法典》第166條,犯有謾罵信仰、宗教組織與世界觀團體罪,同時也觸犯第187條,構成誹謗罪。根據德國法律,對原文的惡意篡改也是誹謗。”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