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投入使用情況。
在北京奧組委預算之外,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向北京市單獨安排了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預算27.5億元用於北京奧運會相關項目,實際撥款27.03億元,主要用於增加的臨時設施改造和對安保、交通、廢棄物清理等方面的補助,這些資金的投入對圓滿舉辦奧運會(殘奧會)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重要事項組織及開支情況。
1.開閉幕式情況。為確保奧運會開閉幕式表演成功,北京奧組委成立北京奧運會開閉幕式工作領導小組、開閉幕式工作部以及開閉幕式運營中心,按照決策層、管理層和執行層三層機制運行,同時北京奧組委監察審計部向開閉幕式運營中心派駐監察審計組負責全程監督,保障了各項籌備工作順利進行。北京奧運會、殘奧會開閉幕式共支出8.31億元。
2.火炬傳遞情況。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是奧運歷史上傳遞路線最長、傳遞範圍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的一次火炬接力活動。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支出3.12億元。北京殘奧會火炬傳遞支出0.2億元。
3.志願者情況。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共招募賽會志願者10萬人,其中,奧運會志願者7萬人,殘奧會志願者3萬人。北京奧組委用於志願者招募、培訓、組織運行等相關支出共計1.71億元。
4.奧運會門票銷售情況。奧運會可銷售門票共計680.43萬張,實際售出646.41萬張,銷售率達95%,實現銷售收入12.8億元。
5.資產處置情況。奧運會結束後,北京奧組委將所有資產分為通用物資、專用物資和特殊物資3類,分別採取公開拍賣、場館有償留用、供應商回購、折價轉讓、捐贈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置。截至2009年3月15日,奧組委賬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耐用品)原值為 9.09億元,其中56%的物資已完成處置,實現處置收入1.46億元。其餘物資,北京奧組委計劃採取公開拍賣,向公益、福利事業和政府部門捐贈,將具有重要意義的開閉幕式道具、演出服裝等交與文物部門、檔案部門以及博物館收藏等方式進行處置。
二、審計情況
審計署自2005年9月開始對北京奧組委財務收支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每年審計兩次,至今共審計5次。
奧運會結束後,審計署又及時組織對北京奧組委財務收支決算(草案)情況進行審計。
審計署在跟蹤審計中,始終以“服務奧運、保障奧運”和促進奧組委貫徹落實中央“廉潔辦奧運、節儉辦奧運”方針為主要目標,結合北京奧組委籌備工作進程,有重點、有步驟、分層次開展工作,幫助北京奧組委加強內部控制,規範管理,查找問題,提高效率和效益,取得顯著效果。
三、審計評價
自2001年12月13日北京奧組委成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奧運會籌辦工作,指示要舉辦一屆“有特色、高水平”運動會,並提出“廉潔辦奧運、節儉辦奧運”方針。中央和北京市政府成立多個協調領導小組,制定有關稅收、知識產權保護等政策,並專項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用於奧運籌辦。
審計結果表明,北京奧組委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廉潔辦奧運、節儉辦奧運”方針,堅持貫徹“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理念,經過7年多不懈努力,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取得圓滿成功,實現了“有特色、高水平”和“兩個奧運、同樣精彩”的目標。北京奧組委根據籌辦工作進程,不斷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穩步推進場館建設、團隊建設、開閉幕式、測試賽等重點工作,保障了籌辦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北京奧組委重視加強內部控制,嚴格審批預算,不斷完善資金使用審批權限和程序,加強對經費支出各環節審批制約,有效控制了開支,資金使用效益總體較好,結餘將超過10億元,比原預算的4.1億元增加較多,預算規模得到較好控制。賽後,認真審查未結項目和遺留事項,堅持實事求是、從嚴控制原則,確保後續預計支出的真實、合理。同時,北京奧組委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認真做好賽後物資保全、回收和處置工作。總的看,北京奧組委各項內控制度比較健全,監督管理比較嚴格,資金支出得到較好控制,審計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