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億國有股境內減持收入
四部委提供的數據顯示,經初步核定,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含國有股公司共涉及國有股東826家,發行市值約639.33億元。如上文所述,這部分市值目前已經超過835億元。由于涉及國有公司數量龐大,減持辦法,或將對微觀治理層面産生巨大的利益調整。
在技術層面上來說,一部分公司可能因此會“控股權”不穩定,由此導致“法人治理結構”發生改變。
此外由于這次國有股減持,131家上市公司還涉及地方利益,主要是國家和省級層面的(含計劃單列市),這也是一次重要的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調整。
對于這部分,四部門發出的公告中也表示,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如有疑義,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反饋意見,並提交國有股權管理批複等文件,由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重新核定。
《辦法》規定了轉持的總體原則,即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
同時明確了具體的轉持範圍、比例和方式。比如轉持比例的基數是“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而不是國有股持股數的10%,也就是說,有可能出現國有股東持股數量少于應轉持股份數量,按規定此種情況以實際持股數量轉持。經原國有股東所持股份已發生轉讓的,則須以上繳資金等方式替代轉持國有股。
還有一種情況是,符合直接轉持股份條件、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需要保持國有控股地位的,須經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允許國有股東在確保資金及時、足額上繳中央金庫情況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分紅或自有資金等方式履行轉持義務。
此後,如上市公司派發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導致淨資産不變、股份數量增加,國有股東應轉持股份數量相應增加。根據《辦法》,應轉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予以凍結,四部委將聯合公告上市公司名稱、國有股東名稱及應轉持股份數量等內容。
再延長三年禁售期 對二級市場影響有限
實際上,劃轉國有股補充社保基金的思路由來已久,而此舉對二級市場的影響也一直存在。早在2001年6月12日,國務院正式發布《減持國有股籌資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的核心是第五條,即新發、增發股票時,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
當時上證指數自2001年6月14日觸及2245.44點後,至2005年6月6日跌至998.23,經歷五年熊市,被指與“國有股減持”有較大關係。同年10月22日,證監會緊急叫停《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次日,受國有股減持方案暫停的消息刺激,個股全線上漲,創當年實施漲跌幅限制以來最大的一次單日漲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