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3日電/京華時報報道,中信證券今天發布公告稱,2008年3月至6月期間,國家審計署對中國中信集團公司(中信證券的第一股東)總部及其所屬單位(含中信證券)2007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對相關事宜進行了追溯和延伸,發現所屬證券營業部在列支證券經紀業務提成上存在問題。
公告顯示,此次審計結果中,涉及中信證券的內容為:所屬證券營業部在列支證券經紀業務提成上存在問題,相關事項國家審計署已向證監會反映。
中信證券表示,公司方面高度重視國家審計署的此次審計,積極配合相關工作的開展,邊審計、邊整改。相關情況如下:國家審計署所提出的問題發生在 2007年,此前對營業部此類業務沒有規範性指導意見,2008年4月,證監會頒布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首次明確了證券經紀人的法律地位,中信證券立即根據條例制定、修訂了《客戶經理制度》、《證券經紀人管理辦法》等制度,並已下發營業部執行。
此次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對中信證券整體的經營業績以及已公布的財務報告並無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