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30日(記者 黃惠玟)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罵國民黨“立委”邱毅“瘋狗”的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進行刑事二審宣判,結果維持一審判決,也就是高志鵬因妨害邱毅名譽,公然侮辱人遭處罰新台幣6千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完成審查定讞。
高志鵬是在2008年7月23日陳水扁至法院開庭遭人腳踹事件的隔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時,被記者問到,邱毅指稱扁係預謀被踹有何看法,回應指出“邱毅這瘋狗喔,我覺得他昨天已經化身成醫生之外,他還可以去寫科幻小”等語。邱毅一怒之下告上法院,今天二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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