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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談起假髮官司時,連「黃永田」三個字都不願說,對黃在法庭的醜態畢露很不以為然。(中評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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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6月9日電(記者 黃惠玟)台北地院昨天判決涉嫌扯下國民黨“立委”邱毅假髮的台南扁友會長黃永田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天1000元。對於這個官司,邱毅今天上午完全不提“黃永田”三個字,但還是痛批黃是“不入流的人”、“社會邊緣人”,不值得媒體關注,還提到黃在法庭內外是完全不同的人。
他強調,這件案子還有民事要打,他絕不可能放過。
邱毅指出,從去年520之後,他有20多條官司都已經還給他公道,其中還有他告贏陳水扁的案子,但是媒體都不關心,卻只注意這個“不入流的人”,而這個人偏偏在法庭內外是不一樣的,在法庭內裝可憐,說自已聽不懂國語、看不懂字,還說自已快死掉了,然後身體就倒下去了。法官還安排了一個通譯與他對話,最後,還自己說了幾句國語大漏破綻,實在是醜態畢陋。
不管如何,這件案子經刑事判決後,接下來還有民事賠償,邱毅指出,刑事部分判5個月差不多了,民事求償的結果很簡單,當年前“立委”張清芳毁謗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刑事判50天,但民事求償兩百萬,所以這件案子的民事結果會是如何就可以判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