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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機場的郵局掛著斗大的布條,強調可以兌換人民幣,吸引顧客上門。(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 (記者 康子仁)兩岸往來日益密切,兩岸直航和陸客來台也順利開展,兌換台幣和人民幣的需求日益增加。為了方便陸客抵達台灣之後,可以在機場兌換台幣,郵局、銀行就在機場設立櫃台,等到大陸客結束台灣行之後,可以把多餘的台幣換回人民幣。同樣的,赴大陸的台商和台灣觀光客,搭機之前也可以先兌換人民幣。
民進黨政府在2005年10月3日開放金門、馬祖地區金融機構試辦新台幣與人民幣兌換業務,凡符合“小三通”入出境規定的金馬民眾、台灣地區人民或大陸旅客,均可向在金馬地區許可的金融機構,或是委託辦理的行業,兌換新台幣與人民幣,每次以2萬元人民幣為上限。
2008年6月30日,人民幣在台灣啟動雙向兌換,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台灣居民持身份證,遊客和外籍人士持護照)均可兌換,每人每次兌換額不得超過人民幣2萬元,初期只開放一般個人,身分和兌換用途不限,但公司和法人戶不在開放兌換之列。
台灣“中央銀行”公佈14家金融單位,1240家分行可供申請兌換人民幣業務,另外還有15家百貨公司與46家旅館可購買人民幣。14家可從事兌換人民幣業務的金融單位包括:台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臺北富邦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以及金門縣信用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