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5日電/聯合報今天“黑白集”專欄指出,公文還沒送到“院長”面前,就已經先批准發出去了;這種“不可能的任務”,卻真實發生在扁政府時代。效率驚人,手段更離譜得讓人瞠目結舌,全只是為了幫陳水扁藉勢藉端勒索錢財。
扁家因協助辜家售出龍潭土地而獲四億“佣金”,經“監院”調查,發現當時“內閣”官員全力曲意配合,到了荒腔走板的地步。公文送到副院長林信義桌上,不到一分鐘即批准;公文送到“行政院長”游錫堃桌上,也不到一分鐘即批准。更絕的是,在游錫堃批可前一個小時,祕書長劉世芳已幫他將許可公文發出,傳至下屬單位了。
民眾對扁珍的貪婪行徑都感到嘆為觀止,但若不是整個行政部門的扭曲配合,他如何能輕鬆得逞?以龍潭案為例,先有李界木虛構理由誘使林百里上當,後又有魏哲和逢迎主動將龍潭納為科學園區,繼有劉世芳不擇手段趕公文護航;一樁虛擲“國家”百億公帑的不當決策,就在上上下下的“通力合作”下完成了。
事隔五年,龍潭仍無法正式變更為科學園區;原本屬意桃園科技園區的林百里,卻受政府之欺困處龍潭,無法擴展。而這麼一場政府高層共謀的“決策”,雙雙坑殺了國庫和投資人,結果卻只能由“監察院”彈劾其行政疏失,真是太寬貸他們了。
扁政府八年,民眾看到的常是政治上的硬拗和炒作;如今聽到他們展現超高“效率”,內情卻讓人掩鼻。諷刺的是,“監院”只彈劾劉世芳三人,但游錫堃曲意放棄原則、並縱容屬下代批公文,這樣的“閣揆”又如何面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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