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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外士官制度:美軍少將遇總軍士長要敬禮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18 11:38:44  


  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據《解放軍報》7月13日報道,為提高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的能力,中央軍委向全軍和武警部隊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我軍此次士官制度改革有哪些新變化?外軍士官制又是怎樣的?

  增加高技術士官

  《青年參考》報道,士官,在我軍是指志願兵役制的士兵。1999年後,我軍志願兵役制士兵統稱為士官。士官屬於“兵”的範疇,又享受“官”的待遇;既是基層最重要的指揮員,又是一線關鍵的操作手;既是士兵中的“頭領”,又是軍官的得力“助手”。據新華社英文網站14日晚報道,解放軍總參謀部軍務部副部長楊養申介紹,按照新的士官改革方案,到今年底,全軍和武警部隊的士官將增加到90萬人,軍人總數保持不變。此次士官增加的數量並不多(未透露目前士官的總人數),新增的士官崗位主要充實到一些高技術部隊中,協助軍官在日常訓練中維護那些高科技裝備。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增加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初級士官數量。士官軍銜由低至高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數量。

  台灣《聯合報》14日分析說,解放軍的士官起初都從服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定,2003年起首次從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一般來說,非專業士官大都是初級士官,主要職責是帶兵,能升上三級士官就已經非常出色;而四級以上的士官,只有技術性較強的專業和單位才有,如導彈維修、雷達維護等。一個大軍區的高檔士官不多,五級士官相當於正營職待遇,六級士官相當於副團職待遇,人數相當少。

  士官共分六級

  士官制度是根據我軍現代化建設發展的需要建立和不斷完善的。1978年3月,我國開始實行義務兵和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將部分自願延長服役期的義務兵改為志願兵,這就是我軍士官制度的雛形。1988年實行軍銜制後,志願兵改為軍士長或專業軍士,我軍士官制度正式誕生。1998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新兵役法規定,志願兵實行分期服役制度,為士官制度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礎。1999年6月30日,中央軍委對士官的使用範圍、數量比例、激勵機制、服役期限、生活待遇、安置辦法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調整。此後,我軍志願兵役制士兵統稱為士官,1988年設置的士兵軍銜等級和專業軍士、軍士長的稱謂自行取消,代之為一至六級士官。

  新華社在2007年報道,北京軍區司令部軍務部部長李建波介紹,目前士官已成為中國軍隊專業技術的重要力量。全軍幾乎所有專業技術崗位,特別是關鍵性崗位,如裝甲、導彈、通信、雷達和艦艇、戰機維護等的實際操作手,均由士官擔任。此外,所有建制班的班長也由士官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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