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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陽弓長嶺區委書記和區長最高年車補8萬引發爭議。 |
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7月26日載文《口水中徘徊的公車改革》,摘要如下:
以公車改革為例,官方1998年就制定了一個《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一晃十多年過去了,公車改革的進展如何?只要到北京的高檔餐飲娛樂場所轉轉,就不難得出答案。
要說官方對公車改革只說不做,似乎也不太公平。從黑龍江的大慶市,到廣東江門市,再到浙江省杭州市,公車改革此起彼伏。每次改革都能吸引一陣子公眾的眼球,每次改革也都在公眾的關注後止步。
產生這種怪現象的原因相當複雜,也相當簡單。往大了說,是因為使用公車的“特權一族”不願放棄既得利益,公車制度與實際情況兩層皮;往小了說,輿論在公車改革問題上忽冷忽熱,進退失據,對不改革公車制度的城市視而不見,對“勇吃螃蟹”的城市大施口水,使嘗試公車改革的城市成了被槍打的“出頭鳥”。
先看公車制度:按照中辦、國辦發布的通知,黨政機關車輛配備要堅持使用國產車的原則,正部(省)級幹部配備排氣量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人民幣以內的轎車,副部(省)級幹部使用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轎車,不配專車;黨政機關的其他公務用車一般配備排氣量2.0升以下的轎車。按照陝西省的規定,廳級領導幹部配車標準是排氣量2.0升以下,價格在27萬元以內,副廳級幹部一律不固定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