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逃亡生活
住處 租100多平米公寓
賴昌星目前住在大溫哥華地區本拿比市,卑詩省立7號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層高層公寓,面積約100平方米,在大溫哥華地區屬於中等偏上的條件,但據賴昌星對當地華文傳媒稱,房屋系租住。賴昌星最初購買的溫西豪宅因周轉不靈匆匆出手,賠了幾十萬加幣,後來在本拿比麗晶廣場所購置的公寓,目前已劃在前妻曾明娜名下。
出行 有駕照開朋友車
賴昌星2007年5月23日在卑詩省飛沙河穀縣蘭利市通過了5級駕照考試,可以自由駕車上路,此前他多次考駕照均未通過,因無照駕駛屢被警告和媒體追拍。如今賴昌星遠離媒體聚焦,但仍有人指稱他駕駛豪華車外出,且經常換車,而賴昌星本人則稱車都是借朋友的,自己一輛車也沒有。賴昌星拼命強調自己“無房無車”,是為了獲得工作許可,因為根據加拿大法律規定,久拖不決的待遣返者如果沒有收入和財產,便可獲得工作許可。
工作 英文差 當房產顧問
4月下旬,有媒體稱賴昌星獲得某華裔房地產老板的雇傭,成為全職公司顧問。熟悉“行市”者稱,當地房地產公司通常編制精簡,很少有“顧問”這種職責不明卻占編制、領薪金的崗位,賴昌星又沒有考取房地產經紀執照,這份工很可能是其朋友給的“人情工”。事實上賴昌星聲稱要在房地產業求職也是沒辦法的事:他幾乎不懂英文,房產經紀是卑詩省對英文要求最低的兩項有照工作之一(另一項是算命),對於年紀不輕、無力(恐也不屑)做小時工的他而言,房地產業也許是唯一能嘗試的工作了。
家庭 沒錢無法再風流
賴本是風月中人,逃亡來加時還帶了一妻一妾,情婦蔡玲玲及其子賴文東已與賴分居,這二人有合法身份,現移居阿爾伯特省卡爾加裡市。而賴昌星之妻曾明娜已和賴離婚,如今與其子女都擁有合法身份。賴在加拿大倒沒傳出什麼桃色新聞,想來其仍處於財務管制狀態,不論是否真的像其所言“窮了”,總之是有錢沒錢都沒法“瀟灑”,自難如前那樣吸引女性。
未來 官司纏身還賴著
賴昌星並非真正的“自由人”,嚴格來說他仍然官司纏身,但由於加拿大法律體系的低效率,他目前這種“准自由狀態”,也許會持續10年、15年,甚至更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