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日前宣布,將其在澳大利亞,一塊油氣田探勘區的40%股權,轉讓給台灣中油公司。這件事開創了“兩岸一對一攜手探油”的首例,且其一旦探採成功,將對台灣所需油氣的供應,助益甚大。值得注意的是,油氣是普世爭搶的戰略物資,對此,近年中國大陸不斷動用鉅資,掌握海外油氣源,乃為其對外經濟面最高戰略之所在。如今,兩岸之攜手探勘海外油氣田,顯示大陸方面,頗有意在“整體經濟利益”層面,擴大與台灣之“公約數”。
社論稱,總的來看,兩岸關係在最近,似已朝著“利害相共”的境界,前進了一步。但我們也要強調,這只是“前進了一步”,距離真正的“利害相共”,還有一段不短的路途,要雙方“一步一腳印”地走下去。因為,以上所列舉的案例,都是地區性的或局部性的,尚不足以證明,兩岸關係的整體架構已有相同的“契合”樣態。
未來雙方究竟如何追求並達到真正的“利害相共”呢?一方面,彼此可以合力,開創更多的部門、地區相互交融的案例,以逐步擴大雙方共同利害關係的基礎,並從中累積彼此間的“互信”。
社論又說,另方面,兩岸對於構想中的整體性合作機制、建構,應趕緊推動落實,不宜拖延。這方面最讓人關切的是,研擬已久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以及“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MOU)”,籌劃簽訂之事,近來似有“走走停停”的情況,且其未來之定案內容如何,及何時可簽約等問題,雙方迄今均未有明確說法。以至於,社會上對此已隱約浮現失落感。如果兩岸當局重視雙方共同的利害關係,此刻即應一起展現“劍及履及”的行動力,早日促成該兩大協議簽約落實。否則,夜長夢多,不進則退,最後吃虧的是兩岸商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