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28日電/前“立委”李敖三年前開記者會反對台灣向美國購買軍艦,《蘋果日報》社論撰文指李敖以前的英文老師該打屁股,害他搞不清楚英文原意,李憤而控告《蘋果》並求償三千萬元(台幣),最高法院認為《蘋果》並未侵害李敖名譽,昨判《蘋果》勝訴免賠定讞。
對於敗訴,李敖僅透過助理表示,對判決結果沒有任何意見,一切交給律師處理。《蘋果》法務經理葉錫波說:“軍售是公共議題,《蘋果》只是善意發表評論,感謝法院判決。”
李敖在二○○六年一月召開記者會,指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應無償提供台灣武器,並揚言要控告美國當時的總統布希。同年一月二十七日,《蘋果》刊登標題為“李敖又告”的《蘋論》,指“李敖以前的英文老師該打屁股,害他到了七十多歲還搞不清楚provide不等於free”、“千萬別真的告,否則保證是個國際大笑話”,李敖憤而提告求償並要求道歉。
法官認為該社論雖用戲謔口吻,但討論內容涉及公眾利益,並未貶損李敖名譽,判他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