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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守訓法官對陳水扁提出嚴厲批判,意在以此判決讓為官者警惕,整飭吏治。 |
中評社台北9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分析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扁家弊案作出一審判決,陳水扁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蔡守訓法官對扁身居高位卻濫用權力斂財提出嚴厲批判,也意在以此判決讓為官者警惕,整飭吏治。
一審合議庭認定,從檢方偵辦、起訴,一直到台北地院審理、判決,這段期間,隨時可見扁以政治力干擾司法審判的情形。包括鼓惑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他的綠營人士發動輿論、法庭外聚眾叫嚣抗議,以及法庭上的辯論攻防戰等等。
也就是說,對於扁對法院採取所有的“詭辯之術”法院無法一時作出反擊,卻可以在判決時作出致命的一擊,讓扁深陷司法審判難已自拔,也因為扁長期陷入囹圄,切斷與外界接觸的機會,讓扁對台灣社會的政治影響力愈來愈低。
陳水扁經台北地院依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並遭三度延押,第三次延押期限將到9月25日屆滿。
案經上訴、移審到台灣高等法院時,高院將再次上演是否續押的攻防大戰。雖然不能排除扁被釋放的可能性,但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代表扁罪大惡極。
若依過去法院承審重大貪瀆案件的例子,重大貪污被告一審重判後,移審高院接續羈押的比例相當高,若高院合議庭以不押也不致妨礙審判為由,裁定放扁,勢必會冒著社會輿論嚴重撻伐,質疑喪失司法正義的極大壓力。一審重判扁無期徒刑,等於在扁的面前,築了一道與外界隔絕的高牆,警惕貪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