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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心怡則被合議庭告發曾在偵查中湮滅證據 |
中評社台北9月12日電/陳心怡、陳鎮慧二人都是扁任公職前就跟隨扁家,陳鎮慧最早是扁珍開設華夏法律事務所的會計,扁當選“總統”後跟著進入“總統府”,主要工作就是應吳淑珍的要求搬錢、付錢、算錢;而陳心怡則是從福爾摩沙基金會行政助理一路跟隨扁,擔任扁“總統”辦公室秘書,連馬永成要支用“國務機要費”也得請她幫忙,扁任內還多次指示她到銀行換鉅額美金、卸任後也是交代她趕辦出國護照,可見陳心怡深獲扁信任。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偵辦扁案過程也發現,“總統府”收到貴重禮物,扁有一份、陳心怡一定也有一份,但是陳鎮慧卻被忽略,讓對扁家盡心盡力的陳鎮慧頗為不平。
扁案爆發時,特偵組相信陳心怡只擁有辦公室金庫密碼,不清楚金錢來源和用途,所以未起訴陳心怡;反而是負責記帳陳鎮慧是特偵組推倒扁家弊案的第一張骨牌,還依貪污罪被收押56天。
陳鎮慧因認罪充當污點證人,已獲宣告免刑,陳心怡則被合議庭告發曾在偵查中湮滅證據,對照今昔處境互換,恐是兩人始料未及。
陳心怡小檔案:
40歲
與扁、珍淵源
.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助理
.台北市長陳水扁辦公室秘書
“總統府”內職務:“總統”辦公室秘書
現職:扁辦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