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3日電/扁案前天一審宣判,扁珍致靚4人被宣告追繳犯罪所得及併科罰金合計超過14億元,一旦判刑定讞,且扁家已查扣及未查扣資產總額,仍不足以抵償追繳及罰金,則罰金刑部分依法須改服勞役,期限6個月;若扁家成員都未繳罰金,換算之後,4人服勞役折抵罰金,“日薪”高達444萬元。
扁友人吳文清昨轉述吳淑珍痛批判決結果:“根本就是滿門抄斬!”珍委任律師林志忠說,吳淑珍未提及鉅額罰金與追繳部分,只半開玩笑說:“判這麼重,二審來找公辯就好了!(不必再花錢請律師)”
林志忠也對黃睿靚需付2億元才能緩刑十分不解,質疑合議庭“到底是判黃睿靚一個人,還是判整個扁家?”他說,黃睿靚教鋼琴1個月能賺多少錢,法官竟開價2億元,“她怎麼吐得出來?”
法界指出,吳淑珍判處罰金3億元,易服勞役1天可抵166萬餘元,勞役價值最高,只是她身體虛弱,究竟能做什麼勞役,檢方恐得傷腦筋;陳水扁罰金2億元,易服勞役1天可抵111萬元;陳致中和黃睿靚各罰1億5000萬元,1天也值83萬元。其中,黃睿靚因判緩刑,可免繳罰金,但前提須捐“國庫”2億元,金錢代價更高。
檢方強調,若扁家4人罰金刑易服勞役,既無實益,也不符社會期待,能否順利追繳扁家罰金及犯罪所得,將是檢方未來重大考驗。吳淑珍及致靚3人昨未公開露面,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主委陳政聞說:“昨天有傳簡訊給致中,以朋友立場加油、打氣。”
特偵組已查扣扁家海外資產,包括瑞士存款約台幣近12億元、美國2棟房產市價約6000萬元;另查扣扁家在臺灣的資產,包括元大馬家賄款2億元、台泥辜成允賄款1億元、寄藏民進黨大老吳澧培6300萬元、台北寶徠2戶豪宅(扁用洗錢贓款支付頭期款6000萬元),以及市價約1億元的鑽石、珠寶等,總金額近18億元。
若依一審宣判,目前查扣扁家資產看似足夠抵償追繳及罰金,但這18億元中,2/3需經司法互助才能匯回,能否成功還有變數,因此有律師主張,若要確保日後執行無虞,院檢雙方可先行查扣扁家尚未被凍結資產。
檢方估算,扁家島內未遭查扣資產至少4億元,包括現金1億2000萬元、台北民生寓所及高雄人文首璽合計約2億1000萬元、一品苑2戶豪宅的差價約5000萬元及扁壽險價值超過3000萬元;若加上吳淑珍陳報委託辜仲諒、鄭深池及黃芳彥代管共6億現金(仍待檢方追查流向),扁家可動用資產超過10億元,只要判決確定,就可直接追繳、查封、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