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1日電/法國《歐洲時報》9月20日載文《賴昌星能否重返中國?》,摘要如下:
大陸媒體17日報道,一直“賴”在加拿大10年的賴昌星在接受專訪時首度開腔,表示可以考慮“有條件”歸國。此表態又一次將賴昌星拉回到全球華人的視野中。
中國指控賴昌星在腐敗官員的保護下策劃了一個走私網絡,走私貨物價值高達100億美元。在1999年逃往加拿大之前,賴昌星在中國過著奢侈的生活:有一套別墅,還有一輛防彈奔馳年。但如今他在異國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賴昌星在當下表態“想回家”,筆者認為是試探中國行政及司法當局的態度,能否成功將這位被中國媒體稱作“頭號通緝犯”繩之以法,考驗中國對策。
距離中國60年國慶慶典時日不多,雖然未經官方證實,但有傳聞稱中國有可能“大赦”部分罪犯。而此前媒體曝出賴昌星前妻曾明娜已帶著他們的長女返回中國的消息,中國對曾明娜的態度旨在使賴昌星相信,如果他回國,他將得到寬大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