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5日電/台灣前“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以“范蘭欽”為筆名,對外發表內容包含“高級外省人”等文章,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今天議決,郭冠英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中央社報道,郭冠英已在今年3月間遭“行政院新聞局”記兩大過免職,郭冠英隨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複審,保訓會目前尚未做出決定。
根據“監察院”彈劾案由,郭冠英任職“新聞局”期間,以“范蘭欽”為筆名,對外發表文章“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且郭冠英於范蘭欽事件刻意隱匿事實,欺瞞長官,又未經長官許可,任意發表有關職務的談話,影響政府機關形象,違失情節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