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9日電/陳水扁8日晚在台灣高等法院重開羈押庭中表示,自己有那麼多“國安”隨扈,根本沒法逃亡,反而就他所知,士林官邸或“總統府”通往機場的密道,“是給兩蔣與馬英九用的”。
台“最高法院”下午撤銷高院羈押陳水扁的裁定。“最高法院”認為,如何認定陳水扁會隱匿海外巨資、比一般人更熟潛逃方法,高院都沒說清楚。而“最高法院”撤銷高院羈押裁定,司法實務上相當罕見。
中央社報道,原本都交給律師答辯的陳水扁,後來仍為自己辯駁近1小時。他首先就羈押的必要性表示,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被起訴貪污重罪,卻未遭羈押,證明重罪並非羈押的必要理由。
陳水扁批評特偵組一再以“海外巨額資金下落不明”當延押理由,他表示瑞士檢方在10個月前早已命令瑞士相關銀行凍結帳戶,自己還是靠妻子吳淑珍寫信,才知曉所謂海外5.7億遭凍結,他不明白檢方至今為何還要用這個理由押他;陳水扁講到此處,一度激動。
至於所謂“卸任總統”較一般民眾更知曉逃亡途徑,陳水扁則說,“海巡署”或民航局,甚至是黑道或跑船人,可能都比他更了解逃亡管道,他目前所知的士林官邸或“總統府”通往停機坪的密道,“那些都是給兩蔣和馬英九用的”,自己並不熟悉所謂逃亡途徑,此番辯詞一出,讓旁聽席一陣哄堂大笑。
陳水扁也再次說,目前“國安局”配給他的“國安”隨扈共有12人,已是最高規格,名為保護實則為監管,假使他有這麼多“國安”人員看管仍有逃亡之虞,“那麼其他重罪犯豈不是更該羈押?”他並多次向法官強調,自己一直以來都配合訴訟指揮,從未請假,“要逃早就逃走了”。
檢察官公訴部分,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反批陳水扁以及律師團,認為辯方一再斷章取義、扭曲事實,在每次審理或裁定羈押時就重複提出,假使被告與律師所言為真,為何審理裁定結果一再判決重罪或裁定羈押?
越方如強調,檢方目前從未接到瑞士方面的正式回覆,無從確認扁家海外款遭凍結一事的實情,而律師團一再質疑檢方隱匿事證,是將檢方扣上誠信的大帽子,想藉以脫罪,“希望這是最後一次被告方面扭曲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