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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或許有可能出現中國火箭發射美國衛星的場面。圖為2007年6月1日,我國“長征三號甲”運載火箭發射升空。 |
中評社北京10月19日電/一貫以報道“中國威脅”見長的美國軍事記者比爾.蓋特茨又語出驚人。
《國際先驅導報》報道,蓋特茨在15日美國《華盛頓時報》上的報道聲稱,奧巴馬在9月29日發佈行政命令,將中國採購美國“導彈和航天技術及其產品”的核準許可權,由白宮轉移到商務部。蓋特茨宣稱,此舉將有助於中國提升導彈戰力。
反華記者擔心“悲劇”再現
蓋特茨說,奧巴馬這一決定變更了《1999年國防授權法》中的一項重要條款,即總統應提前告知國會,向中國轉讓敏感技術是否會損害美國的航天產業,或者是否有助於中國的導彈計劃發展。
蓋特茨在文章中引用在布什政府時期任五角大樓技術安全專家的愛德華.廷珀萊克的話說,這將不可避免地促使中國導彈實力的大幅提升,“像上世紀末休斯和勞拉兩公司造成的悲劇又要重演了”。
1995至1996年,美國勞拉空間系統公司和休斯電子設備公司,先後委託中國長城工業公司為其發射商業衛星,這兩次發射都失敗了。航天產業本身是個風險較高的領域,發射失敗也難以避免。事後休斯、勞拉及中方長城公司分別進行調查以弄清發射失敗原因。在獲得美國商務部的批准後,美國公司將其調查報告“刪除敏感內容”後轉交給了中方。然而,這為以後的糾紛埋下了伏筆。
1996年台海危機期間,解放軍試射了兩枚短程彈道導彈,其精確性能讓美國一些國會議員和防衛專家“大吃一驚”。在以捕風捉影見長的《考克斯報告》中,認定是勞拉與休斯公司與中方“共用”了關於衛星與火箭的“敏感技術”,從而使得“中國導彈能力大幅提高”。
受這種論調影響,美國國會在通過的《1999年國防授權法》中規定,將美國衛星技術及其產品的出口核準權從商務部收歸白宮。
美國航天業急需國際市場
記者在白宮和美國商務部網站上,都沒有找到奧巴馬轉移核準權決定的原文,許多媒體都是引用蓋特茨的報道。
中國軍控協會副秘書長騰建群分析指出,美國政府對導彈/火箭技術以及商用衛星出口實行不同的管製程序,前總統克林頓在其第一任期之初,為促進美國在國際衛星市場的佔有率,把商用衛星出口的核準權交給商務部,但火箭/導彈技術出口還是歸國務院、五角大樓以及總統嚴格管控。《1999年國防授權法》通過後,又把衛星出口核準權收歸白宮。像蓋特茨所說,奧巴馬這次把導彈和衛星技術的核準權“一攬子”交給美國商務部,可能性並不大。奧巴馬很可能只是把商用衛星的審批權重新交回了商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