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一般醫生都鼓勵孕婦自然生產。如果沒有特殊狀況的話,你要求剖腹產醫生還不會同意。這和在國內生孩子有很大的區別。到了下午4點左右,我還只開到8指,距離生產的10指還有2指。這時距離我入住產房已過了差不多11個小時了。我躺在床上,體驗著這最後一段和腹中寶寶共存一體的感覺。
5點以後,我的婦產科醫生來了,她一邊換手術服,一邊和我聊天讓我放鬆。她幫我做了檢查後,興奮地說:“快了!”整個生產過程約持續了近一個小時,在傍晚6點50分時寶寶終於出生了。陪在一旁的護士趕緊將孩子清理乾淨,又幫孩子稱重量、量身高,然後將孩子的小腳丫印在一張紙上,給我們做留念。
因為是自然生產,所以按照美國醫院的規定,我只能在醫院住滿兩天就必須出院了。在美國沒有坐月子這一說,產假也沒有國內的長,一般也就6到8個星期,很少有超過3個月的。而我則在孩子滿月後就回去上班了。
半夜生女兒 在美受了罪
自打做了母親後,每次帶孩子出門我都會特別的留意和兒子年齡相仿的孩子們,和他們的媽媽分享媽媽經。也許是受了周圍朋友的影響,幾乎所有來美國的人都生了至少兩個孩子,老公更是雄心勃勃地說我們一定要擁有四個孩子。
於是在老大一歲多後,我們決定給他添個弟弟或妹妹。由於在懷老二時,我已到35歲的“高齡”,所以醫生建議我做“羊水穿刺”來幫助檢查胎兒發育是否都正常。在美國,如果你想要知道胎兒的性別,醫生都會告訴你。於是在檢查結束後,我就很直接地問:“女孩還是男孩?”醫生問我想要一個女孩還是男孩。我說最好是女孩,因為我已經有了一個男孩。醫生笑眯眯地說:“恭喜你了,是個女孩。” |